皋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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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皋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时间:2024-08-19 15:18:3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3年度

皋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我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接受中共皋兰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2、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开展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抗诉工作。

3、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4、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5、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

6、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场所的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组织实施检察技术工作。

8、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实践方面中遇到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9、负责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组织检察干部教育培训、检察宣传工作。

二、机构设置

皋兰县人民检察院设5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

2、政治部;

3、第一检察部;

4、第二检察部;

5、第三检察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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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收入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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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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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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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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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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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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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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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1.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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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76.5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43万元,增长0.51%,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年初结转和结余,本年支出合计增加、年末结转。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35.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8.30万元,占84.25%;其他收入147.32万元,占15.7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8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8.73万元,占79.16%;项目支出205.01万元,占20.8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91.39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46.74万元,增长5.5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在职人员增资及年末财政拨款结转。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8.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37万元,增长13.13%。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增多,新增项目较多。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8.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728.25万元,占86.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2万元,占4.01%;卫生健康支出26.68万元,占3.18%;住房保障支出50.39万元,占6.01%。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00.76万元,支出决算为83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7%。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5.41万元,支出决算为72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习期人员转正定级,相应基本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04万元,支出决算为3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变动不大。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37万元,支出决算为2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变动不大。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94万元,支出决算为5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本年度公积金基数下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3.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25万元,增长12.4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工资及社保缴费等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88.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减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计划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2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报废公务用车一辆,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3.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产生相关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计划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2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报废公务用车一辆,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新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2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报废公务用车一辆,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产生相关费用。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产生相关费用。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产生相关费用。

  4.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水电、电费、邮电费、劳务费、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维修支出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产生相关费用。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7万元,增长171.3%,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要求,今年我单位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71.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6.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87%。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5.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二级项目2,共涉及资金20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0.84%。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组织实施中我院相关业务科室整理绩效自评所需数据及文件资料提交财务科室,财务科室结合业务科室提交的资料查阅财务资料、核实资金使用情况,在整个绩效自评工作过程中与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反复沟通,做到资料完整,数据真实、准确。2个项目结果“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7.52万元,执行数为157.3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LED显示屏、大屏钢结构、主音音柱扬声器、全景声环绕扬声器、无线手持话筒、拼接处理器、视频会议摄像头等设备进行购置,对老旧的摄像头、麦克风、视频会议软件、音响、显示器等音视频设备进行了更换,加强了我院视频会议室的建设。二是对检察工作网网络安全进行建设,建立了长期有效便捷的安全管理机制,规范管理所涉及的安全问题;建立长期制度防范安全隐患对防火墙、漏洞扫描及入侵检测系统进行了建设,确保了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的安全,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社会成本指标“工作效率”实际完成偏离绩效目标,系我院在2023年工作过程当中检察工作与“强省会”“强县域”行动融合还不够有力。下一步改进措施:以实施强县域行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体系化推进全域城乡融合、区域融合发展,促进各类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聚集。

2023年 皋兰县人民检察院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

主管部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皋兰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0

157.52

157.38

10

99.91%

9.99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90

150

上年结转资金

7.52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质改革和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强化经费保障、强化科技装备保障、强化基础设施保障、强化后勤服务保障为着力点,全面提升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奠定坚实物质基础。

1.对LED显示屏、大屏钢结构、主音音柱扬声器、全景声环绕扬声器、无线手持话筒、拼接处理器、视频会议摄像头等设备进行购置,对老旧的摄像头、麦克风、视频会议软件、音响、显示器等音视频设备进行了更换,加强了我院视频会议室的建设;
2.为职工宿舍购置并配备1.2米单人床、床头柜,1.4米桌子、1.2米桌子、椅子及更衣柜等,改善了我院职工的宿舍条件;
3.对检察工作网网络安全进行建设,建立了长期有效便捷的安全管理机制,规范管理所涉及的安全问题;建立长期制度防范安全隐患对防火墙、漏洞扫描及入侵检测系统进行了建设,确保了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的安全,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10

10


社会成本指标

工作效率

提高

提高

10

8

偏差原因:检察工作与“强省会”“强县域”行动融合还不够有力。
改进措施:以实施强县域行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体系化推进全域城乡融合、区域融合发展,促进各类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聚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配套设备购置数(个)

≥1

=4

10

10


质量指标

设备质量验收合格率(%)

≥95%

98%

10

10


时效指标

设备购置安装到位及时率(%)

及时

及时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司法效率

提高

提高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配套设备利用率(%)

提高

提高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工作人员满意度(%)

满意

96%

5

5


设备使用人员满意度

满意

96%

5

5


总分

100

97.99


说明

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1.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4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64万元,执行数为42.63万元,完成预算的99.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物业管理费安排物业公司完成相关物业管理工作,如对公共区域进行打扫,定期对绿植进行修剪和养护等,确保了机关卫生干净整洁;二是维修维护费用于单位基础设施日常维修费用,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了检察工作的正常运行,提升了服务检察各项工作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产出质量指标“物业服务达标率”未完成年度指标值,系我院2023年对物业公司监督不足,导致从业人员水平以及服务质量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前期对物业管理的监督,督促物业公司深入加大物业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措施学习优秀经验,开阔发展视野,提升服务质量。

2023年 皋兰县人民检察院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本级)

主管部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皋兰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1

42.64

42.63

10

99.98%

9.99

其中:

当年财政拨款

41

41

上年结转资金

1.64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物业公司完成相关物业管理工作,如单位保洁服务、安保值班、公共设备管理服务、内部零星维修服务、绿化养护、食堂服务、会议服务等;有利于我单位建设、内涵建设发展,有利于加强单位安全管理,有利于美化单位环境,有利于为干警创造一个温馨的工作环境。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物业管理费安排物业公司完成相关物业管理工作,如对公共区域进行打扫,定期对绿植进行修剪和养护等,确保了机关卫生干净整洁;维修维护费用于单位基础设施日常维修费用,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了检察工作的正常运行,提升了服务检察各项工作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支出是否在预算控制内

5

5


社会成本指标

公共卫生检查合格率(%)

合格

合格

5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物业服务覆盖率

=100%

100%

15

15


质量指标

物业服务达标率

=100%

90%

15

13.5

偏差原因:对物业公司的监督不足;
改进措施:加强前期对物业管理的监督,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综合管理机制,建议督促物业公司深入加大物业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措施学习优秀经验,开阔发展视野,提升服务质量。

时效指标

物业服务及时性

及时

及时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日常办公效率提升

提升

提升

15

15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检察工作正常运转

保障

保障

10

10


生态效益

工作环境改善

改善

改善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工作人员满意度(%)

提高

≥95%

10

10


总分

100

98.49


说明

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2:《2023年度皋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