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田金一行深入皋兰县走访民营企业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省委“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按照全省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的安排部署,6月15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田金一行来到皋兰县走访了兰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兰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业产值位列甘肃省民营企业50强前五名,被工信部评为“国家绿色工厂”。走访中,田金一行实地察看了公司信息中心、生产车间、党建活动室并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同时,向企业发放了《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指引》、《民营企业民商事法律风险防控指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甘肃省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举措等法治宣传材料。
座谈交流后,田金对兰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在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就业、企业纳税等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给予了高度评价。希望企业在今后继续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做到绿色生产、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针对企业提出的法治需求,为企业量身定制法治服务方案,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皋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颜维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娄成龙陪同走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