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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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皋兰县检察院“新绿”未检品牌及LOGO正式发布

时间:2024-05-21 09:46: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近年来,皋兰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断更新理念、完善机制、建强队伍,以司法保护融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六大保护联动格局,携手各方倾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铸文化品牌,树检察形象,助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皋兰县人民检察院倾情打造“新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特色品牌,经集体讨论、精心设计,“新绿”未检品牌及LOGO现正式发布启用。

品牌名称:“新绿”未检

品牌内涵:“新绿”二字取自宋朝诗人杨万里的诗句“树头新绿未成荫”。“新绿”是指春天树木刚刚发出新叶的颜色,嫩绿而鲜亮,象征着勃勃生机和活力,与青少年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相契合。“新绿未成荫”意为未成年人处在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正确的引导和培育。

皋兰县检察院将依托“新绿”未检工作室,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深化联动协作,融入社会治理,释放司法温情,以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己任,不辱使命,勇于担当,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特殊制度,完善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对未成年人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司法保护,引导青少年懂法律、明是非、知敬畏、守底线,助力未成年人向阳而生,新绿成荫,成为栋梁之材!

LOGO解读:

“新绿”未检品牌LOGO采用检徽、手掌、嫩芽、阳光等元素,以嫩绿色、日光橙为主色调,外部以嫩绿渐变色检徽为轮廓,醒目凸显单位和品牌名称,代表皋兰未检工作欣欣向荣;主体部分是一个沐浴在阳光下的植物嫩芽,嫩芽形似“未”字,代表需要呵护的未成年人;阳光代表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温情守护;嫩芽下方的托举之手寓意检察保护之手,也是托起公平正义之手;六束光芒代表检察融合履职,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皋兰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打造“新绿”未检品牌为新起点,立足新时代未检工作新要求,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引,以一体化履职、融合履职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努力擦亮“新绿”未检品牌,为更好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