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市院院务会李郁军检察长的指示要求,5月23日,兰州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处联合案件管理办公室,对皋兰县检察院开展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薄弱项专项督察。

督察组听取了皋兰县检察院对1至4月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弱势数据的逐项分析和整改措施,查看了约谈、谈话记录和督察、案件查办等检务督察工作资料。随后通过下发《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督察整改建议书》,工作约谈相关条线负责人,案管办业务骨干面对面对业务考核指标进行辅导解惑等举措,结合皋兰检察工作实际,切实指出问题短板,提供思路举措,促进业务质效提升。

督察组反馈问题后,皋兰县检察院立即组织院领导、员额检察官、各部门负责人和内勤召开检察业务数据优化推进会,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对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的责任意识,同时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规范司法行为,为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实现争先进位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价值追求强化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引导作用,发挥好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的重要作用,以数据传导压力、催生动力、激发活力,促进每位检察官当好高质效办案的第一责任人。
二是要紧扣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落实,持续强化数据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案件信息填录,力求准确、规范、同步、完整,落实落细数据填录责任。办案部门负责人要加强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管理,检察官承担指导、审核责任和最终责任,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对录入的信息依据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是要常态化开展业务数据质量督察工作。案件管理部门和检务督察部门要联动部署,一体推进,持续甄别在案卡精准填录方面需要重点帮扶的办案团队,督导有关办案团队开展问题查摆,督促团队所在部门强化办案部门自我管理,评估整改情况和效果,提升皋兰检察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