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履行主动创安主动创稳检察职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5月28日,皋兰县检察院根据上级院关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县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动员部署会,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回检察工作。会议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参加,并全程参与监督本次巡回检察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本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围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主要任务,依法能动履职,全面提质增效,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会议强调,本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主要内容,一是突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监督。二是突出对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情况及调查评估、决定和接收、监督管理、考核奖惩、解除和终止等社区矫正环节违规违法情形监督。三是突出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行使财产权和经营权合法权益的监督。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针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落实好案件化办理的要求。通过强化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切实把建立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模式作为检察机关进一步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需要,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新要求和参与推进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创新举措。

县司法局主要领导表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是检察机关服务平安建设大局的前沿阵地。作为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协调,进一步依法规范社区矫正执行活动,进一步增强接受巡回检察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严格按照巡回检察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确保此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高质量开展,为实现检察监督和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双赢共赢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