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检察院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
皋兰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时,充分发挥大数据创新要素,打破信息壁垒,探索创建司法救助数字监督模型,融合对比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刑事案件及刑事案件被害人信息数据和民政部门农村低保家庭成员信息数据,精准发现可能符合司法救助的案件线索。
经审查,被救助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属于“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重点救助对象,遂开辟“绿色通道”快速申请、优先办理。为给被救助人的未来成长提供更充分的保障,皋兰县检察院协调各方实施多元化救助帮扶措施。
一是将司法救助案件上报县政法委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二是委托具有心理咨询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选派经验丰富的心理咨询师对被救助对象多方位开展心理疏导。三是因案施策,以委托方身份,与被救助人、银行三方共同签署《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实现联合监管,委托银行作为第三方监管人对救助人银行卡做“止付”控制,采取分时、分批、定额、临时额发放等方式,确保救助资金用实用好。
下一步,皋兰县检察院将牢牢把握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这一精准司法救助新动能,主动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实现数据共建共享,以大数据赋能挖掘救助线索,实现救助线索及时发现,救助对象应救尽救,以“数字革命”助推司法救助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