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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落实“三个管理”实施意见

时间:2024-11-19 16:15:0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皋兰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落实“三个管理”实施意见

 

为积极贯彻落实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皋兰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11月18日,皋兰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落实兰州市检察院《关于通过宏观案件质效分析强化“三个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通过微观案件质量评查强化“三个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两个《意见》围绕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强调案件质效分析与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意义,要求把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案件办理质量更高、效果更好。

会议强调,“三个管理”的核心要义是以科学的管理方法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业务管理是统领,案件管理是关键,质量管理贯穿于业务管理和案件管理的全过程,是业务管理和案件管理的目的和核心。一要充分发挥业务宏观管理作用。树“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运用科学管理理念强化业务分析持续跟踪完善“三个结构比”,并对检察办案工作中反映出的普遍性、异常性、典型性问题,深入剖析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意见,及时反馈,督促整改。二要以案件本身为对象加强案件管理。强化案件繁简分流和流程管控,高效运用检察资源,规范流程监控程序,加强重要办案环节的预警提示,及时纠正程序瑕疵问题。三要将质量管理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完善常规自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随机抽查“四位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管控体系,加强评查结果的运用,以高质效评查促进高质效办案,推进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