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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检察:以“131”工作法 把好案卡填录质量关

时间:2024-12-31 11:55:4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皋兰检察:“131”工作法 把好案卡填录质量关

 

案卡填录是办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业务数据分析的“灵魂”,案卡数据填录正确与否,是反映办案规范和质量的重要标准。以来,皋兰检察院把“案卡填录”关落实“131”工作法,确保案卡填录质量稳步提升持续保持准确率100%。

    树立 一个理念,提升责任意识

      通过开展业务数据专项整治端正理念,持续教育引导检察人员自觉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准确理解把握三个善于”,将案卡填录与案件办理摆在同等位置,切实改变“重办案、轻填录”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案卡填录就是案件办理,规范填录就是规范办案”的理念,认真学习掌握《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填录标准和说明》,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促进数据质量与案件质量“双提升”。

    抓好“三个责任”,提升监督结果运用质效

   案件承办人作为案卡填录的第一责任人,主动承担起案卡填录的指导责任,积极主动运用“数据校验管家”校验软件加强对案卡填录问题的自查,提高数据填录质效;案管部门落实好“数据准确是案管工作的第一要务”要求,落实数据审核责任,推进“数据核查+流程监控”融合式监督,对案卡填录情况进行日常核查、专项核查,及时反馈数据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定期通报问题,限期整改落实。检务督察部门落实监督责任,将业务数据准确率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中,对因业务数据质量问题被本院或被市院多次通报的,予以相应扣分,倒逼办案人员重视和规范案卡填录工作,切实提升数据质量。

    建立一套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与上级院的请示汇报。对于案卡填录中遇到的问题,主动向市检察院案管、省检察院运维部门请示,及时掌握工作新要求和新变化,主动解决工作新问题。建立与兄弟县区院信息共享机制,增强与本院各部门之间的配合意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案管部门与各县区院、本院各部门之间及时交流沟通案卡填录情况,取长补短,查漏补缺,确保案卡填录数据的准确率。

  下一步,皋兰县检察院将持续狠抓检察业务数据管理,以求真务实、精益求精的态度不断规范案卡填录工作,并坚持“数字赋能深挖“数据富矿”,加强数据分析,助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