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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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院由“点”及“线”至“面”做好案件流程监控工作

时间:2025-03-04 08:34:0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皋兰县院由“点”及“线”至“面”

做好案件流程监控工作

 

皋兰县检察高度重视案件流程监控工作,从突出监控重点、强化监控措施、综合结果运用三方面着手,努力让案件办理和管理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一、聚焦“点”的排查,做实案件审核工作,实现流程监控“点”的深化

强化案管部门职责,抓实案件流程监控审核工作,做实同步监督、全程监督,通过信息化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各个流程节点进行日常巡查,加强案卡填录、办案期限等常态化提醒检查,规范办案流程不完备、不及时等情形。对属于办案部门自由裁量范围的事项,提醒办案人员报告院领导进行监督纠正。灵活运用日常监控、专项监控、重点监控等监控方式,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可行性建议,努力做到监控无盲、无盲区

二、聚焦“线”的汇聚,融入案件质量评查,实现流程监控“线”的延伸

构建检委会、案管部门、办案部门相关部门全方位、立体化管理组织体系,强化检察官和业务部门的自我管理责任配合案管部门及时核定情况、反馈意见,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按月汇总分析提出改进工作意见认真落实相关部门督导提醒意见,把办案实体、程序、效果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流程中。常态化开展同堂培训,对规则及常问题集中解释说明,达成工作共识探索开展融合式监督,推动案件流程监控与案件质量评查有机融合,推进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提质增效。

三、聚焦“面”的覆盖,注重反馈结果应用,实现流程监控“面”的拓展

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发挥流程监控结果应用导向作用与办案部门建立异议处理机制,明确处置流程,监督纠正方法,增强监控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与政治部、检务督察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建立奖惩机制,定期开展联合督查并通报问题及整改情况,案件流程监控情况作为评优选先、追责问责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以正面引导和反面督导相结合,持续推进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