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暨专题研讨会
11月12日,皋兰县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专题研讨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列席旁听第二工作组到会指导。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玉瑞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参会,各部门负责人列席。
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相关内容。随后,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助推更高水平的法治皋兰建设”主题,院党组成员依次进行了交流研讨发言。
会议强调,《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集中展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特别是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皋兰县检察院党组要深刻感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把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将其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列席旁听第二工作组对会议进行点评,肯定了皋兰县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和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的研讨成效,结合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要把政治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充分认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要突出政治引领,强化学习自觉。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三要扛牢主体责任,强化从严治学。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经常研究学习情况;四要注重学以致用,强化实际效果。坚持在调查研究中问诊,在集体研讨中会诊,抓好学习成果转化,以工作落实成效检验学习成果。
下一步,皋兰县检察院将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列席旁听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改进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检察工作实效,为皋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