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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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检察院:“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 携手保护水生态

时间:2023-07-28 09:36:5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皋兰县检察院:“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 携手保护水生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涉水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共同推动新时代皋兰水利高质量发展,皋兰县人民检察院、皋兰县水务局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皋兰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文件。

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依据水利部、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和《甘肃省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及市相关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聚焦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旨在对违法取水问题进行排查,强化取水许可审批与水行政执法衔接,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全力开展问题专项整治,健全管理长效机制,是积极推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同向发力优势互补的有效举措

《实施办法》强调了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重点领域,加强了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保障三个方面强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联动工作一是明确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重点领域,即在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等五个方面加大协作力度二是定期会、专题会商、专项行动、挂牌督办线索移送通报、调查取证、案情通报等方面强化交流与沟通三是强化协作保障,建立联络制度、推行信息共享和技术协作、加强宣传引导。

皋兰县检察院将以此次文件会签为新起点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法律监督和法治保障上的作用与有关部门协同发力,共同打击涉水违法行为,着力提升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能力水平,推动黄河流域取用水秩序持续好转,维护好皋兰水利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